宁波市鄞州区旅游局(风景管理局) [地址]: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天童北路933号15楼 [监督电话]:(0574)88221506 [电子邮件]:lyj@nbyz.gov.cn [网址]:www.yztravel.gov.cn [主要职责]: 区旅游局(区风景管理局)是区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区风景旅游行业的职能部门,实行两块牌子、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,主要职责有: 1、宣传、贯彻、落实国家和省、市关于发展风景旅游的方针、政策、措施,结合我区实际,提出全区风景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 2、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风景旅游行业行政法规,结合我区实际,与有关部门研究全区风景旅游业的发展战略、产业政策,提出贯彻意见,制定实施方案,培育和完善风景旅游市场体制。 3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旅游业的基础项目建设,并做好相关事项的申报和管理工作,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和检查;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旅游规划,协调旅游资源开发、利用和保护工作,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、旅游统计等工作;指导风景旅游景区(点)等级创建,并做好相应的评定、上报等工作。 4、商同有关部门制订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组织风景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促销活动,组织并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,负责搜集和研究旅游市场并提供信息。 5、负责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,归口审核、申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(公司),负责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以及旅游餐馆、商场等涉外定点工作的审报、管理、监督,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、受理国内外游客投诉。 6、负责全区风景旅游行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工作,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人才交流,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和精神文明建设。 7、协调有关行业、部门的关系,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风景旅游市场的管理、监督和整顿,加强旅游法制建设,协调旅游价格、旅游交通运输和景区秩序,指导和协调旅游商品生产销售、旅游安全、旅游娱乐等工作。 8、参与对全区旅游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,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 9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